廉政公署今日(九月六日)落案起诉一名找换店职员,控告她涉嫌使用载有虚假汇率及结算金额的汇款表格欺骗该找换店。
周海英,四十六岁,许氏兄弟外币找换有限公司(许氏兄弟)找换员,被控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串谋使用文件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将于下星期二(九月十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许氏兄弟是许氏兄弟找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货币找换和汇款服务。
被告于案发时为许氏兄弟找换员,她被派往一间位于油麻地的分店,在一名分店经理的监督下工作。
该分店经理获授权可行使酌情权向客户提供一个较优惠的汇率,但该汇率不可低于许氏兄弟每日订立的最低汇率。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八年六月四日至七月十六日期间,与该分店经理一同串谋,意图欺骗许氏兄弟而使用文件,即三份载有虚假陈述的「汇款申请书」表格。
被告涉嫌意图以该些虚假陈述误导许氏兄弟,即该三份表格上的汇率相比之前协定的汇率对汇款人更有利,以及该些表格上的结算金额低于从汇款人收取的结算金额。
就涉案的三笔汇款,其实际结算金额与表格上所载有以较优惠汇率计算所得的结算金额,相差九百一十九元。
许氏兄弟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星期二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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