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立功减刑的百分比
立功减刑标准:
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相关《刑法》规定
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服刑人员可采取多种措施,从而立功减刑,例如揭发其他犯罪分子罪行、提供办案线索等立功措施,关于一般立功减刑的百分比,请看上文详细介绍。以上,如果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大家到律师咨询网咨询,我们将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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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店赌博机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认定标准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超市门口置放赌博机是否涉嫌开设赌场罪?
涉嫌开设赌博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实对于在超市商场门口置放赌博机这个问题来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涉嫌开设赌场罪的,但是对于赌博机的定义也是不是很清晰的,主要还是看店主的目的以及实际行为,对于详细问题还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详细分析。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如果你还有什么其他问题,欢迎到知律律在线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你提供更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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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黄虚线如何处罚
一、越黄虚线如何处罚
机动车轧越黄线左转抢行、实线并道等交通违法多发在交通高峰时段,或支干相交且无交警指挥的信号灯路口。一是机动车驶入路口左转会受对面直行车辆影响,因此司机图方便提前左转;二是有的司机从众心理,紧跟前车轧越黄线左转。
交管部门提醒,上述两项交通违法危害很大:
1.相交路口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易引发压车拥阻;
2.轧越黄线左转车辆进入路口不减速,一旦遇险情无法及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在各红绿灯、主要交通路口的机动车触压双黄线的违法行为都会进行取证处罚,凡违法车辆都要接受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会受到处罚的情形:
1、无论单黄线还是双黄线,只要是实线,严禁跨越,如:超车、转弯、掉头等;
2、无论单黄线还是双黄线,只要是虚线,可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超车或掉头;
3、单黄线一般用于双向4车道以内(包括自行车道)道路上,双黄线一般用于较宽路面;
4、如双黄线,一条是实线,一条是虚线,虚线在哪一侧,车辆可从此临时跨越,如:超车或转弯;
单黄线做为中心分道线,用来区分上下行,黄色虚线在行驶中可临时超越借道行驶;实线则应视为一堵墙,绝对禁止超越。双向四车道以上的划双黄线,以下的划单黄线,双黄线不可临时掉头,不可跨越、不可压线;
二、哪些情况不可以掉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1.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2.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开车的时候如果超越过线的话是会被扣分罚款的,所以说开车的时候遵守交通规则是很重要的,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知律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知律律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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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年度税收的具体情况
据统计,2008年杭州海关征收税款373.92亿元,比上一年度增长115.8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4.87%。
杭州海关关区覆盖除宁波外的浙江全境,过去许多浙江企业习惯在上海和宁波两个海港口岸报关,而“属地申报,口岸验收”区域通关模式全面推广后,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浙江企业在家门口报关。
据统计,2008年1月-11月杭州海关共验放区域通关集装箱7.5万标箱,涉及监管货运量194.3万吨,分别比2007年同期增长52.4%和38.6%。而同期,杭州关区企业在杭州口岸的进口额已达131.68亿美元,同比增长15.3%,已接近区内企业在沪甬口岸的进口总值155.46亿美元。
目前,杭州关区已有近900家企业享受区域通关模式,比2007年翻了两番多。据统计,这一模式能使企业物流成本下降20%,通关效率提高近40%。此外,杭州海关还推出了“24小时通关”“税款网上支付”等一系列便利通关措施,使通关环节更为简化,物流效率进一步提高。
而原油等大宗主税源商品量价齐增,也推动海关税收增长。以原油一项为例,2008年进口平均价格达到每桶99.41美元,同比增长41.43%。而2008年关区进口应税货物总值295.25亿美元,同比增长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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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盗用他人信息怎么处理
一、非法盗用他人信息怎么处理
非法盗用他人信息的行为不仅在道德上是需要受到谴责的,而且在法律层面上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非法盗用他人信息会有法律对其进行制裁,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个人信息包括哪些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以上就是知律律小编对“非法盗用他人信息怎么处理”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非法盗用他人信息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知律律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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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用房是否可以办不动产权证
一、社区用房是否可以办不动产权证社区用房如果有合法产权的,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可以持有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房产证变更名字流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7、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社区用房,如果有合法产权的,可以申请不动产权证。申请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等资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律律进行咨询。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